胡說書評26 殺人人形館

日期 2006/12/29 13:59:48 | 新聞分類: 書評園地

胡說書評26 殺人人形館

書名:殺人人形館
綾辻行人 著 郭清華 譯
胡說書評26 殺人人形館

書名:殺人人形館
綾辻行人 著 郭清華 譯

這是綾辻行人所寫的殺人館系列的第四本小說,「人形」指的是木偶或洋娃娃的意思,直接以日文「人形」呈現,即使並不很懂日文的我們好像也都能理解。
書中第14頁提到「黑色的光芒」,實在值得商榷,用來當形容詞時,什麼顏色的我都能接受,我就是無法接受所謂的「黑色的光芒」說法,物理學上的說法是光線照射到物體上之後,光線經過物體的吸收及反射色光之後,我們的肉眼感受到了該色光,因而認知該物體的顏色,黑色是所有的色光都被物體吸收了,根本沒有色光反射出來,我們感受不到該物有顏色,既然沒有色光存在,何來「黑色的光芒」?「黑色」顏料在繪畫方面和「白色」同屬於無色相的顏料,也因此,我實在無法體認所謂的「黑色的光芒」說法,但若胡圇吞之,還是可以將之混過去,就當做是文學上虛幻的用語吧!
書中一直是以第一人稱方式敘述故事,直到忽然感覺「混亂」時,即第一人稱的「我」不再是主角時,差不多便可讓你「猜」到凶嫌是誰,只是以這種結果來說明整個案情,總是讓我覺得有點不過癮,似乎總是差那麼一點兒什麼,頗有遺憾之失,這類的好萊塢電影也是如此,虛虛幻幻,雖然有著震撼或意外的結局,卻也讓人有點莫名其妙之感。
我會這樣想可能跟我對這方面的疏於接觸有關吧!
其實,我真的對這類的醫學持保留態度,有越來越多的律師以此為犯人開脫,卻不是我所樂見的,更有趣的是犯人在做案前便會開始佈置這種氛圍,以此為犯案行為找藉口,而自求開脫,真真假假,我無法認同這種作法,不知你會怎麼想?
這本書我只能勉勉強強給它三顆星,我想你可能也會同意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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