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全:廢止印花稅 營業稅須同步調高
財政部擬定修改印花稅法,這次主要修法方向,為明定在國內興建的重大工程或承攬勞務,即使到國外簽訂契約,仍須繳納印花稅,以防杜租稅規避。
採連結稅制的合併企業,申報盈虧互抵規定放寬
財政部指出,採取連結稅制的金控公司與合併企業所產生的營業虧損,在申報盈虧互抵時,其虧損所須減除的免稅投資收益,只須扣除獲配自集團外公司的投資收益,屬於集團間相互持股產生的投資收益,可以免列入虧損減除的項目。
投資結構型商品之收益,擬按其他所得或財產交易所得課
財政部邀集金管會證期局、保險局與銀行局、五區國稅局,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、會計師公會等單位會商討論個人投資結構型商品的課稅規定,會中達成初步共識,傾向採取「折衷法」方式計算投資人的投資收益課稅。也就是投資人依約獲配的現金收益或定期收益,不論其中有無屬於證券交易或期貨交易所得,均須按其他所得或財產交易所得課稅,不再個別提供減免稅捐優惠。
利用人頭投資置產之稅務風險(上)
有許多人常會利用人頭投資資產,如:農業用地人頭戶、證券投資人頭戶、銀行存款人頭戶、共同投資人頭戶等。惟人頭戶名下之利息所得、股利所得,往往會產生分散所得逃漏稅之風險、人頭戶之關係人,如屬子女或二親等之親屬,則涉有贈與稅之課稅問題、人頭戶死亡名下財產也有可能面臨課徵遺產稅的問題。
文/賴三郎 財團法人稅務研究基金會執行長
「保險」二字,除了像邱吉爾所說:「透過保險,能夠免除永無止盡的意外之災」這一層實質保障之外,「保險」在財務規劃上,還有另外一項極為重要的積極功能:「節稅」!透過仔細的規劃,保險可以為納稅人節省不少的稅賦支出。